浙江音乐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2-04-01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录取 2022年 浙江音乐学院
浙江音乐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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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音乐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正文

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将按照《2022年全国 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 2号)、 《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浙江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浙音〔2018) 4号)、《浙江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 试及录取工作办法》(浙音〔2019) 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工作,制定学校2022年全国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
(一) 因疫情防控需要,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釆 取统上复试的方式进行。
(二)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学校和系部 (学院)两级分工负责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招生考试各 项工作方案的审定及研究生招生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 作,统一领导和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统筹 管理和协调复试、录取的相关工作;各招生系部(学院)研 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需按照规定在纪律监督员的监督下 负责系部(学院)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确保学校招生复试 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 各系部(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招生复试工作,充分考虑各方面情况和 因素,举全力贯彻落实好上级招生复试工作要求,确保复试 工作万无一失。各系部(学院)主要负责同志是招生工作第 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
(四) 参加研究生招生复试的各位导师应自觉接受学院 的工作安排,积极参加招生复试工作。所有工作人员应秉持 严谨求实、公平公正的工作态度,且无直系亲属参加我校今 年的研究生复试。
(五) 各系部(学院)应加强参加复试人员的遴选和培 训,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提高 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六) 复试的监督与监察
复试由学校全过程录音录像。研究生处在研究生招生工 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依照复试招生工作方案对考试及录取工 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 监督。
二、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1 .复试分数线
学位类别及名称 总分 单科(满分二100 分) 单科(满分>100 分)
学术学位类 艺术学 361 40 60
专业学位类艺术 361 40 60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 321 30 50
 
2.港澳台地区考生复试分数线
学位类别及名称 单科(满分=100 分) 单科(满分>100 分)
专业学位类 艺术 40 60
 
3. 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及教育部规定加分 项目的相关考生,须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我校 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进行审核。
4. 复试实行总量控制,釆取差额形式,总体差额比例不 低于120%。
5. 因我校一志愿生源充足,今年我校不接收调剂。

三、 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计划从2022年3月27日开始到4月15日前 完成。具体复试时间请查看《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日 程安排表》。
四、 总成绩计算方法
1. 总成绩二初试成绩X50%+复试成绩X50%,总成绩四舍 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 初试成绩二初试总成绩÷5。
3. 复试成绩(100分)二专业主课成绩X80%+专业面试成 绩X15%+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X5%,复试成绩四舍五入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录取原则
(一)录取规则
根据初试、复试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 取。如录取时,出现考生末位同名次总成绩相同情况,则比 对总成绩小数点后三位,以此类推。
考生按照专业类别分别排序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考生单独排序录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数,不得超过。在拟 录取阶段,各研究方向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研究生招生工作 领导小组根据考试实际情况,在全校范围进行调整。
(二)教育部加分政策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下列情况按规定可加分: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赴外汉语教 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 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 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 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 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 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 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 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2.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 按最高项加分。上述加分考生名单由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 息网资料库中下载(网址http://yz. chsi. com. cn)。我校 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将进行认真核实。
3. 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 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改变加 分计算方法、扩大加分范围或另设标准。
4. 符合国家加分政策的考生请在3月31日17:00前向 学校提出文字申请(手写签名)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将证 明材料原件图片发送至邮箱2022yjszs@zjcm. edu. cn,邮件 标题须注明:申请加分项名称+姓名+报考研究方向+准考证 号码。
(三)不予录取等情况说明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和要求:
1 .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成绩及格(满分 为10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后方能进入录取程序。
2. 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录取,对弄虚作 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的取 消学籍。
3. 凡复试中专业主课、专业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考核、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等任一环节成绩不合格(满分为 10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能进入录取程序。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 (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及身心健康考核不作量化、 不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 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六、复试主要内容
(一) 复试内容包括以下部分:
1 .专业主课;
2. 专业面试;
3. 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4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5 .心理测评;
6.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二) 专业主课满分为100分,专业主课考试内容详见 《浙江音乐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试内容及要
求》。
(三) 专业面试满分为100分,专业面试的目的是为了 更加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其综合素质,由各复试考评小 组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 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 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 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表现;
3.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以及人文素质、 表达和礼仪等。
(四) 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 .应届本科毕业生:审查注册完整的学生证、身份证、 准考证、教育部学籍在统验证报告,如学生证注册不完整需 提供由考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读证明原件。
2. 往届本科毕业生:审查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学士学位 证书原件、身份证、准考证,教育部本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3. 同等学力考生:审查专科毕业证书原件、进修本科课 程成绩单原件、身份证、准考证、报考专业领域的两位副高 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教育部专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 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4.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审查注册完整的 学生证、身份证、准考证、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
5. 其他专项计划加分考生:审查身份证、准考证、相关 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件。
(三) 对身体状况的审查
体格检查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全国残联关于硕士研究 生入学体检标准的规定执行。体检在拟录取之后,考生可以 将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近三月的体检结果(参照高等学校招 生体检标准)在规定时间内寄达学校。
(四) 对考生政治思想品德的考核
对复试考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政 治素质的重要环节。所有考生均须填写《浙江音乐学院研究 生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表》,在职人员在“审核意见"一 栏中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的 考生要加盖人才交流中心人事处的公章,档案在街道办事处 的考生要加盖街道办事处公章,应届生要加盖培养单位学工 部门的公章。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研究生处向考生所在单位 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情况。
(五)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 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 向就业的,我校将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掌握。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 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 担责任。
九、其他
(一) 本方案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二) 港澳台、外国留学生参加复试考试,应遵照该工 作方案执行,如未能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 依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教学函〔2021) 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硕士研究生的拟
录取名单将在网上公示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四) 复试使用准考证为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 初试准考证,我校不再单独印发复试准考证。
(五) 全体考生务必准时按照我校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 如因疫情防控原因导致的异常情况请务必提前与我校研招 办联系。
(六) 严禁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参加任一科目的考试。

(七)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 试期间,考生应自觉签署并遵守我??汲」嬖蚣啊冻闲鸥词?承诺书》等内容,复试全程考生不得自行或允许他人截图、 摄录、拍照、录屏、缩屏、录音复试情况,不得对外透露或 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 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 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八) 我校研究生复试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如有冒充 学校工作人员或研究生导师,以各种方式让考生交费,请及 时与我校研招办联系核实。
(九) 招生工作期间的政策和规定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及 教育部最新文件执行。如遇上级部门政策调整,学校将做相 应调整,并及时在学校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十)我校举报信箱:jbx@zjcm.edu.cn,举报电话:0 571-89808200,接受社会监督。
浙江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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