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商学院工商管理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2018-11-27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山东工商学院工商管理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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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工商学院工商管理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正文

一、培养目标
坚持立德树人,培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创新精神和较强的社会适应性,有扎实的经济与管理理论基础,系统掌握工商管理理论和现代管理技术与方法,能够在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从事经营管理研究、教学以及实际工作的高级经营管理专门人才。具体要求:
1.具备扎实的工商管理理论与方法以及创造性运用这些理论、方法所具备的相关学科的知识和技能。
2.具备工商企业及有关单位经营与行政活动的管理能力;
3.具备较高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信息获取与知识更新能力;
4.具备跟踪、了解本学科发展前沿与学术动态的能力以及从事本学科领域理论研究的能力;
5.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备阅读专业外文文献以及运用外语进行学术交流的听说和写作能力;
6.具备健康的心理和体魄。
二、研究方向
1.会计学
主要研究领域包括:(1) 会计理论与方法;(2)财务会计;(3)管理会计;(4)审计理论与方法;(5)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
2.技术经济及管理
主要研究领域包括:(1) 创新与创业管理;(2)技术经济系统;(3)项目管理;(4)资源开发与评价。
3.企业管理
主要研究领域包括:(1)企业知识管理;(2)企业制度与组织;(3)企业技术与创新管理;(4)战略管理;(5)企业电子商务管理。
4.财务管理
主要研究领域包括:(1)公司金融;(2)公司财务与治理;(3)公司财务风险管理
5.人力资源管理
主要研究领域包括:(1)人力资源开发与应用;(2)战略人力资源管理;(3)薪酬与绩效管理。
6.供应链与服务管理
主要设置的研究领域:(1)服务创新管理;(2)物流与供应链管理;(3)营销管理。
三、学习年限
研究生在校学习的基本学制年限为3年,可提前半年毕业或延期一年毕业。
四、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
硕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方向必修课、方向选修课、跨学科或跨方向选修课、补修课、社会实践和学术活动。其中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方向必修课为学位课,方向选修课和跨学科或跨方向选修课为非学位课。硕士研究生应修满总学分数不低于37学分,其中课程学分不低于35学分,实践活动1学分,学术活动1学分。
1.学位公共课(共计5门,8学分)
学位公共课是指根据教育部要求全校硕士研究生都要修读的课程,包括:政治理论课程和外国语课程、科学研究方法论等。学位公共课的安排由研究生处统一部署。
2.学位基础课(共计3门,9学分)
学位基础课是指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内各方向硕士研究生都要修读的课程,体现本学科硕士研究生在基础理论方面应具备的宽度和水准。学位基础课在工商管理一级学科的范围内安排,原则上安排3门课程。
3.方向必修课(共计4门,10学分,含专业英语1学分)
方向必修课是指各方向硕士研究生必须修读的课程,应体现本方向硕士研究生在专业知识应具备的宽度和水准。方向必修课原则上按学科方向开设,安排4门课程,共计10学分。
4.方向选修课(至少选修3门课程,至少修满6学分)
方向选修课是指各方向硕士研究生选修的课程,含学术前沿课。方向选修课是必修课程核心基础的延伸,要充分体现本学科研究方向的特点。方向选修课原则上设置5—7门,应至少选修3门,至少修满6学分。
5.跨学科(方向)选修课(至少选修1门,至少修满2学分)
根据学科发展的综合化、新兴交叉与边缘学科不断出现的趋势,可开设一些跨学科或跨方向的课程。应至少选修1门,至少修满2学分。
6.实践活动(1学分)
硕士研究生参加的社会实践活动包括社会调查、专业实习和教学实践等。应明确本学科硕士生拟参加社会实践的形式、时间、工作量和考核办法,达到规定要求给予1学分。
7.学术活动(1学分)
包括硕士研究生的专题综述、校内外专家学者的学术报告及讲座等。应明确参加的场次和考核的办法,达到规定要求给予1学分。
8.补修课
跨学科入学和以同等学力入学的硕士研究生需补修与本专业相关的本科阶段的专业核心课程,一般2门左右。补修课成绩必须及格,但不计学分,补修课不及格不能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9.考核方式
硕士研究生课程的考核方式可根据课程内容特点采用不同的形式,一般分为“考试”(含闭卷、开卷)和“考查”。
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完成培养计划中制定的课程学习及其他环节的全部内容,修满规定学分,方可进入论文写作阶段,申请论文答辩。
五、导师指导
1.教学实践
研究生必须参加导师担任导师主讲的本专科课程的助教活动,主要协助导师完成试题的讲解,作业的批改、教学案例收集整理等工作,由导师对研究生教学实践活动是否合格进行考查。
2.课题调研与社会实践
硕士研究生必须参加学院或导师组织课题调研与社会实践活动,由活动组织者或导师负责对硕士研究生参加实践活动情况进行考查。
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应积极指导研究生在校期间深入开展教学实践、社会实践、专业实习等实践活动,总时间一般6个月左右,根据需要可适当延长。为保证研究生有充足的时间用于课程学习、论文撰写等学业完成必须活动,研究生参加助教、助研、助管、社会兼职等实践活动前需征得导师同意。同时,导师也应根据研究生的兴趣、能力、家庭状况、未来职业发展方向等,积极谋划研究生的实践活动,在具体实践时间、方式、内容上应体现因材施教,实践活动与研究生综合素质培养、学术素养提升、未来职业发展规划紧密联系。
3.文献综述
文献阅读以讨论班形式进行,主要是学生报告,导师组成员现场指导。要阅读的内容必须是与即将要做的论文密切相连的系列内容,需要阅读的基本文献见培养方案目录(不局限于所提供的文献,其他未列出需要阅读文献导师可指定),其中所列的必读文献所有研方向研究生需在阅读后撰写读书报告,选读文献由研究生与导师根据研究方向、拟开展的研究需要选定。
4.学术活动与学术会议
研究生须积极参加学术活动,每名研究生三年参加学术活动讲座、会议的次数不得低于6次。
5.责任导师招生资格
责任导师须同时满足下列四个条件,才能获得新招收研究生的资格:
(1)研究生参加至少2次及以上的国内外学术会议;
(2)责任导师为每位研究生提供的资助总额不低于3000元;
(3)有在研省部级以上课题或横向课题;
(4)责任导师指导的每位研究生在基本学制(三年)年限内能按期毕业(不包括研究生因病休学等非导师存在连带责任导致的延期毕业)。
上述四条中,若有其中一条不满足,工商管理一级学科硕士点则暂停责任导师下一年度新招生研究生的资格。本条对研究生导师责任认定从2017级其新招生研究生开始执行,指导2014、2015、2016级的研究生导师在招生资格是否满足认定时以2014版培养方案为准。
六、综合考核
在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基本结束以后,以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为依据,对硕士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的掌握和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一次综合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第四学期初。
综合考核的内容包括思想素质考核和业务能力考核两部分。思想素质考核由导师根据平时表现按合格与不合格评定。业务能力考核包括:课程学习的学分;参加实践活动;参加学术活动;文献阅读情况等。
综合考核由学院统一组织。综合考核以提交综合报告并参加答辩的方式进行,由5—7名同行专家任评委,就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掌握和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凡综合考核者不符合要求不准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
七、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工作是硕士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应鼓励研究生参与导师承担的科研项目,注意选择有重要应用价值的课题,学位论文要有新见解。
研究生在学期间,用不少于一年的时间完成学位论文。研究生学位论文必须是在导师及导师组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设计和完成。
(一)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
1.论文选题要密切结合本学科发展方向,具有一定新颖性和较高学术价值;
2.论文选题要结合社会经济发展和企业管理的实际需要,具有现实意义;要结合自己的兴趣、学科基础和研究能力;选题要尽可能与导师的研究方向一致,也可根据本人的兴趣和原有基础选题,但要征得导师审核同意。
3.论文选题确定后要撰写开题报告??獗ǜ嬷饕谌莅ǎ郝畚奶饽?、选题依据(学术价值和实际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基础、主要研究内容、拟采取的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研究计划及时间安排等。
4.开题报告以书面方式提交学院??獗ǜ娴奶峤缓吐壑て郎笫奔湟话惆才旁诘谌谀?。
5.开题报告由学院组织相同或相近专业的5-7名教师组成评审专家,对开题报告进行审定并写出鉴定意见。未获通过者,可允许在2个月内再次提交开题报告。
6.开题报告论证通过后方可继续学位论文撰写。通过答辩的开题报告一式四份,研究生处,学院、导师,研究生各一份。论文选题在开题后原则上不能改变,如需调整需经过导师同意并听取导师及导师组意见,并报学院主管领导审核是否需要重新开题。
(二)论文中期检查
根据开题报告所确定的论文进度,学生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论文写作进展情况,导师也应经常指导、监督论文进展情况,每月导师至少进行1次以上的论文指导,确保论文按期高质量的完成。在第六学期初对拟提交的毕业论文由学院统一安排预答辩,检查论文的进展情况,提出修改建议。
(三)学位论文答辩要求
1.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研究生以第一作者(研究生署名第二位的,第一位必须是责任导师(副导师),论文同时标注通讯作者的,必须是研究生本人或在本篇论文中排名第一的责任导师(副导师);署名共同第一作者的,研究生必须同时为通讯作者,下同)身份且第一署名单位为山东工商学院至少在学校认定的北大中文核心期刊或SCI/SSCI / CSSCI/CSCD收录期刊(不含扩展版、扩展库,下同)公开发表1篇与毕业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见刊为准,不晚于研究生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学校认定的C类以上期刊确因发表周期限制无法在毕业年度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的,需提交期刊正式录用的录稿通知;不包括增刊、副刊、专刊等非正刊发表;因期刊目录调整等在认定上出现异议时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单独讨论决定。
2.学位答辩与授予。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山东工商学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培养模式
1.本学科研究生采取脱产培养方式,运用系统授课、课堂讲座与学生自学研究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培养,学生在校期间应结合本专业特点,以及导师研究课题进行社会调查研究和科研实践进行各方面的锻炼,采用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相结合、理论学习和技能应用训练相结合的学习方式。
2.本学科研究生培养采取导师负责制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导师是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所指导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理论学习、论文撰写、社会实践、就业指导等工作。每个硕士研究生导师组要由3-5人组成,配合导师,充分发挥其集体培养的优势。
3.推进研究生的个性化培养,由研究生和导师商量后制定研究生培养计划。导师(或导师组)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因材施教的原则,在研究生入学后2个月内制订出合理的个人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应对课程学习、实践活动、学术活动、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等做出具体安排。
4.硕士研究生教学形式应灵活多样,提倡采用研讨式、案例式、专题式、启发式等多种教学方法,把课堂讲授、交流研讨、案例分析等有机结合,加大对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
5.积极鼓励导师、授课教师、研究生申请政府、学校设立的各类出国(境)访问、交流等国际化合作与交流项目,支持教师开展全英文(双语)课程建设。学校拨付硕士点国际化建设经费专款专用,资助参与研究生培养的教师、研究生参加高水平的国际会议等学术活动,不断提升人才培养的国际化水平。

山东工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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