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

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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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是一个不错的学院,深受考研人的追捧,本校每年会有数千名研究生招生的名额,研究生报考录取比在3:1左右,难度中等,部分热门的研究生专业研究生报考录取比会更高一点, 法学院是学校里比较好的一个院系,请各位准备报考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的同学注意,该院系有以上多个专业在招生研究生,欢迎各位同学报考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

强烈建议各位准备考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的同学准备一些基本的历年考研真题、研究生学姐学长的笔记、考研经验等等(考研派有考研经验频道,也有考研派微信公众号、考研派APP等产品平台,里面有不少研究生会免费解答你的考研问题,助你考研一臂之力)

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
为促进高校优秀大学生之间的交流,增进全国优秀大学生对我院法学学科的了解和认识,吸引一批有志于从事学术研究和专业实务的国内优秀大学生前来我院求学深造,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拟于2021年7月14日-15日举办“2021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队幸獗嘉以?022年研究生的优秀大学生前来参加本次夏令营活动。
一、学院简介
华中师范大学法学专业设立于1988年,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法学学科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2013年被评为湖北省重点学科,学科体系也较为齐全。法学院现有法学、知识产权和法学-经济学交叉培养班等3个本科专业;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目前,我院已在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和知识产权法学等7个专业方向招收培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并面向全国招收培养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院拥有“公共政策与法治”二级学科博士点,招收培养博士研究生。
法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规模适中、教学科研水平较高的教师队伍。学院现有教工50余人,其中教授12人,副教授12人,博士生导师5人,硕士生导师3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国家知识产权首批领军人才1人,武汉市“黄鹤英才计划”1人,湖北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3人。专任教师均具有博士学位,且近半数教师具有赴美国、英国、德国、日本、意大利、荷兰、中国台湾地区等海外(境外)交流访学经历,或博士毕业于海外名校。近五年,我院教师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近20项(其中重点项目4项),主持省部级重大攻关和重点项目近10项;多名教师获国家和省部级科研和教学奖,多位教师受聘担任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法律顾问,或受邀请参与各级立法、司法和政策咨询工作。
二、申请条件及招收人数
1.校内外2018级全日制优秀本科生,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良好的外语水平,平均学分绩一般应在本专业同年级中排名前40%,达到所在高校推荐免试生要求或立志报考我院研究生者。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具有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法纪处分;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科研能力,遵守学术道德规范。
3.招收学科及专业:法学专业和非法学专业。
4.拟接收40名左右营员。
三、申请材料及流程
(一)申请材料
1、《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2021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申请表》1份(见附件1),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申请人所在院系公章。
2.个人陈述一份(见附件2)。
3.本科成绩单1份,并附前三年总评成绩在所学专业或同年级的排名,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其他证明材料(如:学生证,身份证,全国外语专业考试等级证书,论文发表,各类获奖或资格证书等材料)。
(二)申请方式
1.网上申报: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网上报名,截止时间7月10日24:00。
(链接https://docs.qq.com/form/page/DTXB0cHJEYnltQU1V?_w_tencentdocx_form=1)
2、材料提交:申请人须将以上材料清单按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档,文件命名格式为:申请专业-本科学校-姓名,发送至邮箱 1932578502@qq.com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0日24:00,过期不再接受申请。
夏令营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67866130
四、材料审核及营员名单确定
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确定夏令营营员名单,于报名截止后2日内在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官网公布,并通知本人(电话或邮件形式)进入夏令营报到QQ群,被录取的营员应在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2日内确认是否参加,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此资格。
五、优秀营员评选及优录政策
(一)选拔考核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能遴选为优秀和合格营员。
2.根据学生综合面试成绩来评定合格和优秀营员。
3.合格和优秀营员名单将在我院网站上公布。
(二)优录政策
1.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优秀和合格营员,可取得我院2022年硕士推免生(学术型和专业型)拟录取资格。
2.未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优秀营员,其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的初试成绩达到我院专业“复试分数线”,经复试考核合格,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为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
3.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营员在统一入学考试中所报考及录取的专业必须与其参加夏令营时所填报专业一致。
六、活动安排
时间 内容 方式
7月14-15日 营员线上报到 线上进行
7月15日
上午8:30-12:00
(1)开营仪式、领导致辞、活动说明;
(2)学术讲座
7月15日
下午14:30-18:00
师生交流、综合面试(含外语、专业)












 

近日,2021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已出??佳械耐怯忻挥泄刈??今天考研派小编就整理了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拟录取名单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学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律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法学思维和法律事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培养对象:四年本科学历,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主干学科:法学
 
 
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总论、物权法、侵权行为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见习、法律咨询、社会调查、专题辩论、模拟法庭、疑案辩论、司法实习、军事训练、学年论文、毕业论文等共36周。
 
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导师刘从德介绍:
  刘从德 职称: 教授 所属院系: 政治系
  教师简介
  Dr. Liu Congde(born 1964 in Zhongxiang, Hubei Province, P.R.China) is a Professor in Geopolitics and Great Powers’ Strategy, Marxism Theory and Associate Director of the Institute of Marxism Theory and History. Now he is Associate Dean of the Colleg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and the College of Marxism in Central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Prof.Liu Congde’s research specializations include Geopolitics, Marxism history, Lenin’s Thought.
  刘从德,男,1964年11月生,湖北钟祥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学位,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二级学科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博士点负责人,国家重点学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团队成员,国际政治硕士点导师组成员。现为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发展史研究所副所长,中南民族大学兼职教授。主要学术兴趣领域:列宁思想研究、地缘政治理论与大国战略研究。
  刘从德教授于1982年9月至1986年7月在华中师大政治系攻读学士学位,学位论文题目:“略论里根政府的新遏制政策”;1986年9月至1989年7月在北京大学国际关系研究所攻读硕士学位,学位论文题目:“美苏关系中的意识形态因素”;1994年9月至1997年9月在华中师大科学社会主义研究所攻读博士学位,学位论文题目:“和平共处研究”。2001年9月被聘为华中师大教授。同时,刘从德教授还有两次出国研修经历:1998年3月至1999年3月在欧盟的爱尔兰利默里克大学欧洲研究中心/欧亚研究中心进行为期一年的合作研究,研究课题:“北约东扩与欧洲地缘政治”;2001年4月至2002年4月在以色列巴伊兰大学贝京——萨达特战略研究中心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研究课题:“中美关系中的以色列因素”。2007年7月至2008年8月,受教育部人事司的抽调,在中共中央宣传部理论局研究工作,主要参与工作的工作有:参与6集电视政论片《复兴之路》解说词的审读、修改等工作[已在中央1台播出];参与湖南电视台和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的宣传片《走向和谐》的审看审读工作[已在中央10台播出];参与12集电视片《大国崛起》[重拍]解说词的审看、修改工作;自始至终参与中宣部第六本通俗理论读物《理论热点面对面•2008》的选题拟定、联系、调研、初稿和定稿工作(已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参与撰写迎接十七大电视宣传片《辉煌五年》的解说词;参与审读和修改7集电视文献片《伟大的历程》脚本提纲[为改革开放30年庆典而摄制];参与21集《改革开放三十年纪实》脚本提纲的起草工作[主要负责撰写“和平发展”和“文化创新”两集,已在中央电视台播出];参与《理论热点面对面•2008》在人民网与网友的在线交流[2008年7月15日人民网“强国论坛”]。
  自参加工作以来,刘从德教授积极投身教育事业,热爱教师工作,倾心于国家人才的培养,迄今担任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及其他类型的课程13门,包括:《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专题研究》(博士生、硕士生)、《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当代世界》(博士生)、《马克思主义思想史与学说史》(博士生)、《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前沿问题研究》(博士生)、《地缘政治与大国战略》(博士生、本科生)、《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硕士生、本科生)、《马克思主义经典原著选读》(硕士生)、《当代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本科生)、《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硕士生、本科生)、《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本科生)、《美国外交政策》(本科生)、《外交学概论》(本科生)、《外交思想史》(本科生)。
  同时,他在科研上也取得了不小的成绩,迄今主持国际合作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和横向合作项目16项,其中国际合作项目3项,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4项,教育部项目4项,参加国家社科规划及重点项目3项。出版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热点问题研究》、《地缘政治学导论》、《地缘政治学:历史、方法与世界格局》、《和平共处:理论与现实格局的形成》、《国际关系理论》等著作和教材10余部,译著2部。在《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江汉论坛》、《东南亚研究》、《学术界》、《华中师范大学学报》、《社会主义研究》等权威、重点及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数十篇。在国外研修期间还完成英文论文4篇。他在列宁思想研究和地缘政治理论研究方面在国内外有一定的影响力。参编的《社会主义:20世纪的回顾与前瞻》荣获2001年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特别奖”。现正在从事“列宁的和平共处思想及当代价值”的研究(2010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 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导师胡伟介绍:
  胡伟 职称: 副教授 所属院系: 法律系
  教师简介
  胡伟,男,1967年8月生,湖北省孝感人,中共党员,博士学位,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经济法专业硕士生导师。
  他的主要研究方向是经济法,法哲学,民法。主要讲授本科生的经济法、劳动法、金融法、环境法等课程;讲授硕士研究生的宏观调控法、马克思主义法哲学、社会保障法、金融法等课程以及为法律硕士讲授经济法、劳动法、金融法。
  胡伟教授先后主持和参与了多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湖北省科技厅项目、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在《甘肃政法学院学报》、《经济法学劳动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公共行政》(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云南社会科学》、《河北法学》、《科学 经济 社会》、《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等期刊杂志上发表各类学术论文和理论文章近十多篇,而且以上仅是CSSCI来源期刊及人大复印资料,且全为第一作者。主要著作成果是主编了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的《经济法概论》。 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导师常健介绍:
  常健 职称: 教授 所属院系: 法律系
  教师简介
  常健,男,1976年2月生,河南济源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法学博士后,华中师范大学教授、经济法硕士生导师。2006年7月至今,华中师范大学法律系任教,2006年7月被破格聘为副教授,2007年5月被遴选为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2011年晋升教授。
  常健教授在华中师范大学修读法学专业的本科学位,经济法专业的硕士学位,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修读经济法专业的博士学位,并在中国政法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2008年、2009年、2010年,连续三年华中师范大学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2009年6月,在华中师范大学第四届“感动校园”评选活动中获得“感动校园教师”称号。2009年10月,在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中获得二等奖。2010年6月,荣获第一届华中师范大学“我心目中的好导师”称号。2011年5月,荣获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湖北省委、湖北省青年联合会颁发“湖北青年五四奖章”。
  他的研究方向是企业(公司)法、金融法、经济法基础理论,主要为本科生讲授经济法学、合同法学、金融法学,为研究生讲授民法学专题研究、金融法学专题研究、财税法学专题研究。先后主持和参与了10多项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科研课题研究;自2000以来,共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共约90余万字。其中发表于CSSCI来源期刊35篇,入选法学权威论文集9篇,其他核心刊物6篇,被人大复印资料《经济法学、劳动法学》、《民商法学》全文转载5篇,《法学文摘》转摘1篇,《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转摘4篇。
  主要学术著作有《公司章程论》、《金融法学专题》、《证券欺诈法律救济制度研究》、《金融法教程》、《企业公司法》、《商法学前沿问题研究》、《公司法修改热点问题讲座》、《土地财产权》、《股东财产权》、《法学概论》等。
  有多项成果获奖,其中《证券欺诈民事救济制度研究》荣获第七届(2011年)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回归与修正:公司本质的重新解读——兼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荣获武汉市第十一届(2009年)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优秀奖;《论管理层收购的立法完善——以国有资产?;の行摹?荣获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2003年度优秀论文二等奖;《现代性、经济法理念与经济法治——科学发展观语境下的解析与重构》,荣获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04年度中青年优秀论文三等奖;《外汇储备经营的法律规制——以外汇储备注资国有金融机构为视角》,荣获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05年度中青年优秀论文三等奖;《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的政府管制——兼谈“十一五规划”指导下的管制创新》,荣获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06年度中青年优秀论文三等奖;《改革30年国家所有权制度的阶段性特征:分析与前瞻》,荣获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08年度中青年优秀论文三等奖;《土地使用权制度研究》,荣获第一届湖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回归与修正:公司本质的重新解读——兼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荣获湖北省法学会商法学专业委员会2006年学术研讨会一等奖;《论公司章程的功能——基于公司内部构造与外部关系视角之考察》,荣获湖北省法学会商法学专业委员会2008年学术研讨会一等奖。
  他的代表性观点主要有:①在市场经济现代性追求和变革的背景下推进中国经济法治进程,要以现代经济法理念为指导,培育民众,尤其是政府的经济法治信仰,奠定经济法治形成与发展的思想基础,提高经济法律的运用水平,促进良好的经济法治秩序的形成。②在我国公司法律中应当明确公司的本质在于“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承担者,公司是股东投资的工具”,这是理解具体公司法律制度的前提与关键。③我国当今的社会经济发展正处于明显的转型时期,公司制度实践存在着良好公司法律传统缺失、公司异化、国家立场错位、法院能力不足等深层障碍,如果这些阻碍公司制度良性发展的因素不加以改变,《公司法》的修订与新的公司制度的安排将注定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制度的作用终究难以发挥。④在现代金融体系中,尤其是在金融?;戎喂讨?,充当最后贷款人并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是中央银行的核心角色,货币政策功能、金融监管功能以及中央银行独立性的要求则是现代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制度变迁过程的发展与延续,是中央银行履行最后贷款人职能并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的手段和保障。⑤我国金融监管体系长期以来的唯“美”主义倾向并未消除监管的漏洞。我国应结合本身特有的金融生态,以中国人民银行为核心,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监管体系。 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导师王清军介绍:
  王清军 职称: 副教授 所属院系: 法律系
  教师简介
  男,1971年9月生,湖北郧县人,博士学位,华中师范大学副教授,经济法专业硕士生导师。现为中国法学会环境法会理事,湖北省环境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兼教学委员会副主任。
  王清军老师1989-1993年在湖北师范学院政治学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1993-2000 湖北十堰师范学校从事教学工作,1998年获讲师职称。2000-2003 武汉大学法学院环境法专业并获得法学硕士学位,硕士论文为《环境相邻关系的法律调整》。2003-2007 年在华中师范大学任教,2006年获副教授职称,2007-2010年获武汉大学环境法博士学位,2008-2009年 美国佛蒙特法学院访问学者,期间在美国环境署实习3月,2009年至今 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经济法专业硕士生导师。
  在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教授《法律基础》、《法理学》以及研究生《环境法》等课程。先后发表多篇学术论文,并且在法律出版社、复旦大学出版社等出版多部专著。主要研究方向为环境法。
  他主持了2009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研究》子课题项目《生态公益林管护制度研究》课题,还主持了2007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生态补偿疑难问题的法律研究》课题的研究,2010年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排污权初始分配的法律调控》课题研究,另主持或参与湖北省、司法部、水利部、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各类项目10项左右。
  出版学术专著:《动物法律地位的论争简介》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环境法案例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9年版,《环境法学教程》外经贸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等。主要学术论文有:《生态补偿机制的法律研究》、《论农业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生态补偿主体的法律建构》、《排污权交易若干问题之思考》、《再论排污权法律属性》、《取水权流转的若干问题研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背景下森林采伐管理体制变革研究》、《环境管理体制大部制改革的回顾与反思》 等 ,并且发表多篇网络文章。
  代表性观点有:环境法治是走向生态文明的必然路径等。 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导师李寿廷介绍:
  李寿廷 职称: 副教授 所属院系: 法律系
  教师简介
  李寿廷,男,1964年9月24日生,湖北仙桃市人,中国民盟盟员,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系副教授、法学博士,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1987年毕业于湖北大学政治教育系,获法学士学位。1990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经济法系经济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毕业后分配到中南政法学院经济法系从事经济法学教学工作。1993年被评为讲师,1996年被评为副教授。1996年至1999年任中南政法学院经济法系经济法基础理论教研室主任。1999年调到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任教。2003年被聘为政法学院法律系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经济法教研室主任。同年考入西南政法大学攻读经济法专业博士研究生,获法学博士学位。
  他的研究方向是经济法基础理论,财税法律制度、房地产法律制度等。在本科生、研究生的教学中开设《经济法基础理论专题研究》、《经济法学》、《财税法学》和《房地产法专题研究》等课程。主要学术著作有:《中国房地产法通论》(主编,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税法》(编著,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经济法学》(副主编,暨南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参编《竞争法》、《竞争法通论》、《房地产法学》、《法学概论》等多部教材和著作。在《法学与实践》、《法商研究》、《经济改革》、《湖北社会科学》等刊物发表《利益分配关系是经济法调整的重要内容》、《论政府经济行为的规范化》、《论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法律性质》等经济法基础理论和经济法相关制度方面的专业论文近二十篇。
  他的代表性观点主要体现在1989年公开发表《利益分配关系是经济法调整的重要内容》的论文中,较早地提出了利益分配是经济法调整的重要内容的观点,且论证了经济法的利益分配功能。1990年的硕士学位论文《宏观调控法律机制研究》,比较早地较为系统地分析论证了国家宏观调控的法律保障和控制机制。二十多年一直研习经济法这一特殊的法律现象及其理论,对经济法有比较系统、深刻的理解。一直认为,经济法是一种因国家公权力介入市场、介入社会经济生活时应遵循的特殊规则,其在规范市场主体特定行为和政府特定行为过程中,应以规范政府经济行为为重心,以实现政府经济行为的规范化为己任。
  学术兼职:中国法学会财税法研究会理事、湖北省法学会经济法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湖北省法学会法经济学研究会理事、武汉市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
  学术方向和重点:主要从事经济法基础理论和经济法相关具体制度的教学和研究。目前为本科生、研究生开设《经济法基础理论专题研究》、《经济法学》、《财税法学》、《房地产法专题研究》等课程。目前的研究兴趣所在,经济法基础理论方面在经济法的特点和功能,重点在经济法的政策性和经济法的利益分配功能;经济法具体制度方面重点在房地产法、土地法和住宅法等。 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导师陈业宏介绍:
  陈业宏 职称: 教授 所属院系: 法律系
  教师简介
  【个人小传】
  男,1963年3月生,湖北省武穴市,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法学博士后,华中师范大学教授、经济法硕士生导师。陈业宏教授的主要教学课程为经济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国际投资法学、国际金融法学、国际法学、宏观调控法学、WTO法学等课程。其中经济法学、国际经济法学被评为华中师范大学学校重点建设的主干课程。现为华中师范大学三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政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经济法学科带头人、经济法硕士导师组组长。
  陈业宏教授于1985年7月被留在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任教;1990年2月开始讲授法律专业本科生课程;1992年12月晋升为讲师;1993年至今讲授经济法硕士生课程;1998年被评为法学副教授;2002年起担任国际关系专业、国际政治专业、外交学专业的博士生课程,同年因科研成果突出被破格晋升为法学教授;2004年被评为博士生导师。
  陈业宏教授自1999年开始担任硕士研究生导师,招收经济法硕士研究生,已经培养出60多名硕士研究生;从2006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现有一名博士研究生毕业留在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法律专业任教。
  主要学术著作有《中国市场经济法》、《中国海外投资法律问题研究》、《中外司法制度比较》、《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论与实践》、《中国商业银行风险防范研究》、《利用外资中的国有资产流失及法律防范研究》、《利用外资中的国有资产流失及法律防范研究》、《公司法要论》、《国际金融法》、《国际经济法新论》、《法学概论》等。
  有多项成果获奖,著作《中国市场经济法》1995年被中南六省区大学出版社评为优秀学术著作一等奖;著作《中国市场经济法》1997年被华中师范大学评为首届优秀大学教材二等奖;著作《中外司法制度比较》被评为湖北省第三届社会科学政府奖三等著作奖;《利用外资中国有资产流失及法律防范研究》,获中国法学会、中国法律图书出版发行联合会主办“首届中国优秀法律图书奖”(法学理论类);《利用外资中国有资产流失及法律防范研究》,获武汉市第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国际经济法”教学课件获得湖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2005年度课件评比三等奖; “国际投资法”教学课件获得湖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2005年度课件评比三等奖;1999年获得华中师范大学首届大学生科研园丁奖。此外,还多次获得全国和省市法学会优秀论文奖和学校教师考核优秀奖等等。 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导师陈志英介绍:
  陈志英 职称: 副教授 所属院系: 法律系
  教师简介
  女,1976年生,湖北武汉人,中共党员,博士学位,华中师范大学副教授、宪法与行政法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为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理论法教研室成员,研究方向为行政法学。1995年到1999年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1999年到2002 年武汉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获硕士学位,毕业论文为《法治的人文精神》。2002年至2005年在武汉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获博士学位,博士毕业论是《主权的现代性?;敖饩觥?。于2005年在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任教,并于2008年被聘请为副教授,2009年聘为华中师范大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硕士生导师。
  陈志英老师先后教授政法学院本科生宪法学、法理学及律师与公证制度课程,并且教授硕士研究生行政诉讼法法专题、行政组织法专题、外国行政法专题等课程。她治学严谨,长期从事于宪法与行政法相关课题的研究,多次参加各项司法部、国家社科等部门的课题研究。2006年作为第一参加人参加司法部的《宪法的社会学研究》课题研究,2007年同样以第一参加人身份参加司法部的《无权限制研究》课题研究。2009年获得国家社科课题项目《新农村建设背景下乡镇基层行政权力运行的法律规制研究》,同样是第一参加人。
  先后发表多篇法学论文,主要有《主权的现代性反思与公共性回归》、《法律中的现代性:以歧视为视角》、《西方国家产生形式对法律观念的影响》等。并且于2007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独著《西方现代性语境下的主权理论研究》。并先后参与、翻译编辑多部学术著作,如:《西方宪法思想史》,参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宪法基础》、《宪法与行政法案例》,影印版法学系列,翻译、编辑,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2005年版等。并且在网络发表文章《论西方宪政道路的文化根基——基督宗教中的人文精神探源》等。
  代表性观点主要有:1、主张主权的碎片化理论2、主张在纵向分权中引入行政主体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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