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复试难吗

更新时间:01-15 17:50:55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辽宁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复试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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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复试的难易程度很大程度取决于报考专业的热门程度。辽宁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复试难吗的问题中,有些专业非常热门,报考人数很多,导师复试时自然会把控的更严一点,复试难度也会高一些。而辽宁中医药大学考研一些相对冷门的专业,报考人数较少,难度也偏低一些。但即使是这样,针对辽宁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复试难不难的问题,每个人的考研复习都不能放松,毕竟这是考研,一次选拔性考试,难度还是有的。另一方面,也不需要太紧张,能过线,说明你的实力还是很强的,好好复习,复试肯定也没问题。

为加强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以下简称在职博士)招生工作的管理,提高在职博士选拔质量,确保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和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复试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牢固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发展观和科学的质量观,努力探索和建立符合专业特点的、以提高选拔质量为导向的复试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并不断强化复试在博士研究生选拔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要把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评价作为首要因素予以重点突出。要不断改进和完善考核和评价的方式方法,进一步发挥学院和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中的作用,强化学院和导师在招生选拔中的学术责任,对考生学术造诣、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查,使有突出学术专长和培养潜质的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2.坚持公平公正。复试工作在充分尊重学院和导师意见的同时,要加强对学术权力的行政监督和制度约束,有效预防和严肃处置复试和录取等环节中学术权力滥用和学术腐败等行为。要进一步完善并落实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制度,建立通畅的问题反映和处理渠道,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二、组织工作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在职博士复试工作,具体实施部门在研究生学院,工作人员由研究生学院相关教师担任。
2.各学院要成立由主管领导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负责人等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各自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3.各学院要以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为单位,成立由该学科负责人、导师及本学科副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有关专家组成的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在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
4.复试小组负责确定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细则、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5.有复试考生的导师,一般不得缺席该考生的复试,其评分权重应占该考生复试总分的50%,并有权拒收达不到其招生要求的考生,但要书面详细说明其依据。如导师不能参加报考本人的考生的复试,应在复试期间向所属复试小组提出书面意见,注明对报考本人考生的复试评分结果和录取意向及依据。
6.复试程序要规范,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面试全程必须录音录像。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复试小组名单及评分细则等要在复试前报研究生学院备案。以上人员中,当年有亲属参加考试的应予回避。
三、复试划线标准
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情况,划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依据复试成绩进行录取,并确定最终复试名单。
四、复试内容
(一)专业复试
复试满分100分,包括专业技能、科研、创新能力、综合能力等内容,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该测评由各学院复试小组负责组织。
1.专业技能
满分70分,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和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35分)和本学科基本技术或基本实验的操作技能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35分)。本项考核要更加突出对其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临床技能的考查。
2.科研、创新能力
满分20分,包括对科研方法、统计学的掌握程度及创新能力和对本学科基本工具书、文献的检索、应用能力。对富有创新精神、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可适当加分。
3.综合能力
满分10分,包括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在复试阶段应重视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组织专人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并在复试评定表相应项目上填写考核情况,并明确录取建议。
(三)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各专业及导师对考生培养的具体要求决定。
五、录取
(一)录取工作根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由各复试小组综合考生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经所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汇总,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各学院予以公示。最终录取结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由研究生学院通过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二)成绩计算:导师评分权重应占该考生复试成绩的50%。录取时依据复试成绩进行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原则上在该专业不予录取。
(三)一志愿专业拟录取名单的确定:根据导师招生计划,同一报考导师的上线考生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如复试成绩相同,依次按初试总分、外国语、专业基础课成绩进行排序。复试合格而未被录取的考生,优先参加本专业补录或调剂专业复试。各复试小组对一志愿专业考生复试结束后,要在规定时间向所属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上报复试分数情况和拟录取名单。各学院汇总,报研究生学院审核后,统一进行公示1天。
(四)招生限额及调剂:每名导师当年指导在职博士学生总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导师,各学院可根据其科研、年龄情况和招生计划进行综合考虑,决定是否调配其富余上线考生。申请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研究生学院报名,申请调剂专业应与初试专业相近,一般应为同一一级学科下,申请调剂的考生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要求,调剂考生满足以上条件者,复试合格且初试总分高者优先调剂,每名导师接收调剂生的最大人数为该导师缺额的150%。在征求导师和考生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调剂考生的导师。调剂复试结束后,各复试小组要在规定时间向所属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上报复试分数情况和拟录取名单。各学院如有调换考生导师、专业的情况,必须报研究生学院审核,否则相关拟录取结果无效。各学院汇总当年所有考生数据,报研究生学院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对学院当年全部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3天。如无异议,向研究生学院上报本学院复试总结、拟录取名单、录取依据及面试录音等材料。
(五)最终拟录取名单确定:学校最终的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学院统一进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六、有关纪律要求和复议制度
在复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或有关教师有违纪或徇私舞弊等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在职博士复试实行复议制度。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必要时对相关考生可重新进行复试。
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要切实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严格落实防控工作要求,并及时应对远程复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安全、公平、科学地做好2021年在职博士复试录取工作。
以上方案从公布之日起实行,具体解释权在研究生学院,如有与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和规定冲突的,按上级文件和规定执行。
辽宁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考研复试录取形式
录取
(一)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原则和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三)定向就业的考生在录取之前,由用人单位与我校签定定向培养协议书。
(四)录取时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格检查等情况,并结合各学科和导师的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一般情况下,按照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能力测评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基本录取标准如下:1.总成绩排序说明:如复试专业(研究方向)内无调剂考生,则本专业复试考生按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能力测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复试专业(研究方向)内有调剂考生,则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按总成绩优先排序,调剂考生在第一志愿考生排序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2.同专业(研究方向)复试考生如总成绩并列,参考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复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同时并列,参考初试外国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3.专业课考试及综合能力测评:复试结束后,根据总体成绩情况,统一制定复试合格标准,未达标者原则上不予录取,其中综合能力测评中的专业综合测评成绩如低于30 分或外语口语测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符合国家对研究生培养的政治要求,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体格检查: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和相关学科及导师的培养要求。
6.同等学力人员加试:不计入总分,低于60 分者,原则上不予录取。
辽宁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研复试形式
复试内容
(一)专业课笔试根据2019 年硕士生招生章程和考生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确定专业课笔试科目,并统一进行考试,时间3 个小时,复试专业课笔试满分150 分。
(二)综合能力测评综合能力测评以面试为主,满分80 分。
1.外语听力测试满分15 分,题型和难度参照国家研究生入学考试往年试题标准,时间30 分钟;测试工作由研究生学院和外国语学院具体实施。
2.外语口语测试满分15 分,测试工作由研究生学院和外国语学院实施,具体方案按《辽宁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外语口试实施方案》执行。
3.专业综合测评满分50 分,包括专业技能、科研能力、教学能力等内容,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15 分钟,该测评由各院、部复试小组负责组织。
(1)专业技能满分40 分,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和对研究方向目前进展的了解(20分),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20 分)。
对于报考中医专硕的考生,要加强对考生的人道主义精神、职业责任意识、医患沟通能力、医学伦理法规等基本职业素质方面进行考查;进一步强化临床技能考查,着重考查考生的临床思维和表达能力、基本诊断处理能力、合理选择临床技术能力等,加强对中医专硕考生职业素质和临床实践技能的深入考查。
(2)科研及创新能力满分5 分,包括对本专业基本工具书、文献的检索、应用能力和对科研方法、统计学的掌握程度及业务创新能力。
对富有创新精神、业务能力较强,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可适当加分。
(3)教学能力满分5 分,包括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行为举止、书写。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各院、部复试工作小组应组织专人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并在复试评定表相应项目上填写考核情况,并明确录取建议;同时研究生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情况。
具体要求如下: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既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也包括直接对考生的考核情况。
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应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干部、导师、招生工作部门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
函调的证明信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政治工作(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 号)等文件精神、《教育部关于推进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及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意见》(教学[2015]5 号)等文件精神和国家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以切实做好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一、复试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
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
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
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二、组织工作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即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硕士生复试工作,具体实施部门在研究生学院,工作人员由研究生学院相关教师担任。
2.各院、部要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制订本院、部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各自硕士生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3.各院、部要以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为单位,成立由该学科负责人、相关导师及有关教师组成的硕士生复试小组。
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 人,在各院、部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
4.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细则、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5.各院、部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和各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复试小组名单要在复试前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以上人员中,当年有直系亲属参加该专业硕士生入学考试的应予回避。
三、复试流程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凭“复试通知”并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表原件等到学校进行复试资格审核,审核通过方可参加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和综合能力测评,同时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格检查,并对同等学力人员加试有关科目;其中综合能力测评主要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专业综合测评(专业技能、科研能力、教学能力等内容)。
具体流程如下:资格审核→专业综合测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外语听力测试、专业课笔试→口语测试→体格检查→复试结果上报研究生学院。
四、分专业划线情况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情况,我校2019 各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参照国家复试基本要求(A 类地区国家线),其中,我校中医专硕(专业代码1057 开头)复试基本分数线为(305/42/126),该分数标准作为一志愿报考我校中医专硕及申请调剂我校中医专硕的基本分数要求。
我校2019 硕士招生专业国家线情况表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达到国家分数线的总分及单科分数要求的基础上,再满足我校分专业(研究方向)总分要求,即获得相应专业复试资格,分专业复试分数线见附件。
五、复试人员比例:我校生源充足专业采取差额复试形式,其中一志愿上线考生差额比率为120%—150%,调剂考生复试比率为200%
六、复试内容
(一)专业课笔试根据2019 年硕士生招生章程和考生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确定专业课笔试科目,并统一进行考试,时间3 个小时,复试专业课笔试满分150 分。
(二)综合能力测评综合能力测评以面试为主,满分80 分。
1.外语听力测试满分15 分,题型和难度参照国家研究生入学考试往年试题标准,时间30 分钟;测试工作由研究生学院和外国语学院具体实施。
2.外语口语测试满分15 分,测试工作由研究生学院和外国语学院实施,具体方案按《辽宁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外语口试实施方案》执行。
3.专业综合测评满分50 分,包括专业技能、科研能力、教学能力等内容,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15 分钟,该测评由各院、部复试小组负责组织。
(1)专业技能满分40 分,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和对研究方向目前进展的了解(20分),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20 分)。
对于报考中医专硕的考生,要加强对考生的人道主义精神、职业责任意识、医患沟通能力、医学伦理法规等基本职业素质方面进行考查;进一步强化临床技能考查,着重考查考生的临床思维和表达能力、基本诊断处理能力、合理选择临床技术能力等,加强对中医专硕考生职业素质和临床实践技能的深入考查。
(2)科研及创新能力满分5 分,包括对本专业基本工具书、文献的检索、应用能力和对科研方法、统计学的掌握程度及业务创新能力。
对富有创新精神、业务能力较强,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可适当加分。
(3)教学能力满分5 分,包括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行为举止、书写。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各院、部复试工作小组应组织专人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并在复试评定表相应项目上填写考核情况,并明确录取建议;同时研究生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情况。
具体要求如下: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既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也包括直接对考生的考核情况。
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应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干部、导师、招生工作部门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
函调的证明信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政治工作(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
(四)体格检查由研究生学院安排体检医院,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并结合各专业及导师对考生培养的具体要求决定。
(五)对同等学力人员进行加试对同等学力人员要严格复试,并加强对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加试与初试科目不同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时间每门为2 小时,试卷满分为100 分。
考试由研究生学院组织专人负责进行。
(六)专业课、外语听力测试和同等学力加试的命题、评卷及管理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具体参照《辽宁中医药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工作实施方案》、《辽宁中医药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评卷工作实施方案》、《辽宁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保密、保管工作实施细则》施行。
(七)考生资格复查和试卷复核学校在复试阶段要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全面资格复查,对不符合要求和弄虚作假的考生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同时要对有异议的考生的入学考试试卷进行复核和笔迹核对,如经查实有违规现象发生,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复试成绩权重:复试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测评按100%权重计入初复试总成绩。
七、录取
(一)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原则和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三)定向就业的考生在录取之前,由用人单位与我校签定定向培养协议书。
(四)录取时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格检查等情况,并结合各学科和导师的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一般情况下,按照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能力测评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基本录取标准如下:
1.总成绩排序说明:如复试专业(研究方向)内无调剂考生,则本专业复试考生按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能力测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复试专业(研究方向)内有调剂考生,则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按总成绩优先排序,调剂考生在第一志愿考生排序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2.同专业(研究方向)复试考生如总成绩并列,参考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复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同时并列,参考初试外国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3.专业课考试及综合能力测评:复试结束后,根据总体成绩情况,统一制定复试合格标准,未达标者原则上不予录取,其中综合能力测评中的专业综合测评成绩如低于30 分或外语口语测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符合国家对研究生培养的政治要求,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体格检查: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和相关学科及导师的培养要求。
6.同等学力人员加试:不计入总分,低于60 分者,原则上不予录取。
(六)调剂复试的考生,考核方式和录取标准参照此方案执行。
八、指导教师分配我校硕士生招生实行的是学科招生制,为了提高导师带教的积极性和考生学习的主动性,进一步推进招生制度民主化,硕士生指导教师的分配实行学科为主导,导师、考生双向选择,研究生学院最终审定的分配办法。
在复试之初公布所有导师的简况,面试时尽量让所有的导师都参加或旁听,考生可以选择适合自己发展方向的导师,导师也可以根据面试情况直接选择合适的考生,新生入学后实施导师双向选择。
九、有关纪律要求和复议制度各单位要切实抓好人员管理,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加强对复试教师的培训,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复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
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要保证复试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在复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或有关教师有违纪或徇私舞弊等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硕士生复试实行复议制度。
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必要时对相关考生可重新进行复试。
以上方案从公布之日起实行,具体解释权在研究生学院,如有与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和规定冲突的,按上级文件和规定执行。
2019 年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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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辽宁中医药大学考研分数线(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2020辽宁中医药大学考研分数线(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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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辽宁中医药大学考研复试研究生分数线
2017辽宁中医药大学考研复试研究生分数线
2016辽宁中医药大学考研复试研究生分数线
2015辽宁中医药大学考研复试研究生分数线
2014辽宁中医药大学考研复试研究生分数线
2013辽宁中医药大学考研复试研究生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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