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中俄联合研究生学院2012年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8-11-26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黑龙江大学中俄联合研究生学院2012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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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中俄联合研究生学院2012年招生简章 正文


  中俄联合研究生学院2012年招生简章

  2006年,经中俄两国教育部批准,在黑龙江大学成立中俄联合研究生学院。中俄联合研究生学院的学生采取联合培养模式,由中俄双方共同制定培养计划和教学内容,双方导师共同授课并指导,按照两校有关规定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可获得中俄两国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2012年,中俄联合研究生学院计划在中国招收硕士研究生20人。
  一、培养目标
  具有良好的俄语沟通能力和俄罗斯学术背景,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系统知识,能够从事科研、教学或专门的技术和管理工作,服务于国家对俄战略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与报名办法
  参见《黑龙江大学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外语语种须为俄语。
  三、招生专业和名额
  化学、生物学,每个专业10人。
  四、考试与录取
  考试方式、考试科目参见《黑龙江大学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复试在学校复试内容上,增加俄语语言考核比重。
  五、学制与培养方式
  学制3年,分为课程学习与论文写作(含科研实践)二个部分。研究生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课程安排由中俄双方共同确定。
  1.课程学习:在中国和俄罗斯进行,由双方的教师讲授课程。
  研究生入学后需通过俄方的俄语水平考试和专业考核,方可取得俄方学籍。中俄联合研究生学院根据情况在课程学习阶段安排俄语强化培训。
  2.论文写作(含科研实践):取得俄方学籍的研究生由中俄双方导师共同制定培养计划,以俄方导师为主导师,指导科研实践和论文写作。申请俄罗斯学位者须在俄罗斯进行论文答辩。
  未取得俄方学籍的研究生按照黑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进行培养。
  六、学位授予
  完成学业,成绩符合要求,并通过黑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中国硕士学位,颁发中国研究生毕业证书;
  完成学业,成绩符合要求,通过俄罗斯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俄罗斯硕士学位。
  七、学费
  与黑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相同。计划内录取不交学费,计划外录取学费9000元/年。取得俄方学籍研究生赴俄学习期间不再向俄方缴纳学费,但其他费用自理。
  八、联系方式
  中俄联合研究生学院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 黑龙江大学C区26号楼中俄学院办公室。
  联系电话:0451-86609103 8660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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