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音乐学院考研复试要求2022

更新时间:2022-01-15 17:53:15 编辑:考研派小莉 推荐访问:
浙江音乐学院考研复试要求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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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音乐学院考研复试要求2022: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将按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浙江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音〔2018〕4号)、《浙江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浙音〔2019〕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计划从2021年3月底开始到4月底前完成。具体复试时间安排请关注我院官网发布的复试日程安排表。
调剂时间从2021年3月下旬开始,在国家规定的截止日期前结束。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要求,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一般为24小时。具体开放时间请关注我院官网发布的调剂工作相关通知。
二、组织管理
(一)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系院(部)两级分工负责管理。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和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统筹管理和协调复试、录取的相关工作。各招生系院(部)须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系院(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在领导小组成员中指定专人负责纪律监督,确保学院招生复试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各系院(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招生复试工作,充分考虑各方面情况和因素,举全力贯彻落实好上级招生复试工作要求,确保复试工作万无一失。各系院(部)主要负责同志是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
(四)参加研究生招生复试的各位导师应自觉接受学院的工作安排,积极参加招生复试工作。所有工作人员应秉持严谨求实、公平公正的工作态度,且无直系亲属参加我院今年的研究生复试。
(五)各系院(部)应加强参加复试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提高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三、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1.复试分数线参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位类别及名称 总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学术学位类
艺术学
346 38 57
专业学位类
艺术
346 38 57
2.复试实行总量控制,采取差额形式,原则上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3.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及教育部规定加分项目的相关考生,须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我院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进行审核。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总分不低于306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28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47分。
4.调剂工作原则为总量控制、择优调剂。所有调剂工作2021年3月22日以后,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1.总成绩=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
2.初试成绩=初试总成绩÷5。
3.复试成绩=专业主课成绩×80%+专业面试成绩×15%+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5%。
五、录取原则
(一)录取规则
根据初试、复试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录取。一志愿考生录取完毕后,富余的名额方可用于调剂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录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数,不得超过。
(二)教育部加分政策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下列情况按规定可加分: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2.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上述加分考生名单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库中下载。我院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将进行认真核实。
3.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改变加分计算方法、扩大加分范围或另设标准。
(三)不予录取等情况说明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和要求:
1.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成绩及格(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后方能进入录取程序。
2.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的取消学籍。
3.凡复试中专业主课、专业面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同等学力和跨学科考生加试科目等任一环节成绩不合格(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即使是初试全部科目均上线的考生,也不能进入录取程序。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及身心健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六、复试主要内容
(一)复试内容包括以下部分:
1.专业主课;
2.专业面试;
3.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5.心理测评;
6.同等学力和跨学科考生加试。
(二)专业主课满分为100分,专业主课考试内容详见附件。
(三)专业面试满分为100分,每生面试时长一般不少于10分钟。专业面试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其综合素质,由各复试考评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表现;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以及人文素质、表达和礼仪等。
(四)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忌诟词员ǖ降耐碧峤弧墩憬衾盅г貉芯可猩嗡枷肫返驴疾楸怼分粮飨翟海ú浚?,系院(部)根据实际需求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六)同等学力和跨学科考生加试科目满分为100分。
(七)心理测试采用线上测试方式进行。
七、主要命题教师及评委的产生
主要命题教师及评委的产生参照《浙江音乐学院关于印发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音〔2018〕4号)中的第四章“招生考试评委及命题教师管理办法”中第十四条“硕士研究生招生评委及命题教师信息库组成及资格确认”、第十五条“评委及命题教师名单确定”、第十六条“招生考试评委及命题教师职责”等有关规定执行。
八、调剂工作相关要求
(一)考生调剂的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单科及总分)符合国家A类考生初试成绩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者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者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招收跨学科专业调剂考生。
(二)调剂工作要求
1.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要求,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以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2.调剂工作原则为总量控制、择优调剂。
(三)调剂程序:
1.学院官网公布调剂公告。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进行调剂申请。
3.调剂考生名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研究生处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布同意调剂通知。
4.考生在接到同意调剂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24小时)内确认同意调剂,否则视为放弃。
5.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并在官网上予以公布。
九、其他复试(审查)内容
我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主要进行以下几个方面内容的审查:
(一)对考生身份的审查
核对考生身份证上的照片是否与本人相貌以及报名登记表上的照片一致
(二)对考生资格的审查
1.应届本科毕业生:出示注册完整的学生证、身份证、准考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上交各证件复印件一份,如学生证注册不完整需提供由考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读证明。
2.往届本科毕业生: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准考证,教育部本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并上交各证件复印件一份。
3.同等学力考生:出示专科毕业证书原件、进修本科课程成绩单原件、身份证、准考证、报考专业领域的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教育部专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并上交各证件复印件一份。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出示注册完整的学生证、身份证、准考证、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并上交各证件复印件一份。
5.其他专项计划加分考生:出示身份证、准考证、相关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件,并上交各证件复印件一份。
(三)对身体状况的审查
体格检查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全国残联关于硕士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的规定执行,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四)对考生政治思想品德的考核
对复试考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政治素质的重要环节。所有考生均须填写《浙江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表》,在职人员在“审核意见”一栏中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的考生要加盖人才交流中心人事处的公章,档案在街道办事处的考生要加盖街道办事处公章,应届生要加盖培养单位学工部门的公章。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研究生处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情况。
十、其他
1.依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硕士研究生的拟录取名单将在网上公示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2.复试使用准考证为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准考证,我院不再单独印发复试准考证。
3.全体考生务必准时到达检录处进行检录,超过规定时间15分钟的迟到考生均不允许进入各考场??忌员父智侔樽嗷蚱渌制靼樽嗟?,伴奏人员与考生同时进场检录,检录要求与考生一致,迟到15分钟不允许进入考场。
4.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如iPad等)等物品进入考场。如果发现一律根据相关政策做出取消考试资格等相应处理。
5.我校研究生复试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如有冒充学院工作人员或研究生导师,以各种方式让考生交费,请及时与我院研招办联系核实。
6.若上级对复试工作有新的要求,按上级规定执行。
7.我院举报信箱:jbx@zjcm.edu.cn,举报电话:0571-89808200,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浙江音乐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主要考试内容.pdf
浙江音乐学院
2021年3月26日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将按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浙江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音〔2018〕4号)、《浙江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浙音〔2019〕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计划从2021年3月底开始到4月底前完成。具体复试时间安排请关注我院官网发布的复试日程安排表。
调剂时间从2021年3月下旬开始,在国家规定的截止日期前结束。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要求,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一般为24小时。具体开放时间请关注我院官网发布的调剂工作相关通知。
二、组织管理
(一)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系院(部)两级分工负责管理。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和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统筹管理和协调复试、录取的相关工作。各招生系院(部)须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系院(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在领导小组成员中指定专人负责纪律监督,确保学院招生复试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各系院(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招生复试工作,充分考虑各方面情况和因素,举全力贯彻落实好上级招生复试工作要求,确保复试工作万无一失。各系院(部)主要负责同志是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
(四)参加研究生招生复试的各位导师应自觉接受学院的工作安排,积极参加招生复试工作。所有工作人员应秉持严谨求实、公平公正的工作态度,且无直系亲属参加我院今年的研究生复试。
(五)各系院(部)应加强参加复试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提高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三、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1.复试分数线参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位类别及名称 总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学术学位类
艺术学
346 38 57
专业学位类
艺术
346 38 57
2.复试实行总量控制,采取差额形式,原则上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3.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及教育部规定加分项目的相关考生,须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我院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进行审核。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总分不低于306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28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47分。
4.调剂工作原则为总量控制、择优调剂。所有调剂工作2021年3月22日以后,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1.总成绩=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
2.初试成绩=初试总成绩÷5。
3.复试成绩=专业主课成绩×80%+专业面试成绩×15%+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5%。
五、录取原则
(一)录取规则
根据初试、复试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录取。一志愿考生录取完毕后,富余的名额方可用于调剂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录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数,不得超过。
(二)教育部加分政策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下列情况按规定可加分: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2.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上述加分考生名单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库中下载。我院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将进行认真核实。
3.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改变加分计算方法、扩大加分范围或另设标准。
(三)不予录取等情况说明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和要求:
1.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成绩及格(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后方能进入录取程序。
2.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的取消学籍。
3.凡复试中专业主课、专业面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同等学力和跨学科考生加试科目等任一环节成绩不合格(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即使是初试全部科目均上线的考生,也不能进入录取程序。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及身心健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六、复试主要内容
(一)复试内容包括以下部分:
1.专业主课;
2.专业面试;
3.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5.心理测评;
6.同等学力和跨学科考生加试。
(二)专业主课满分为100分,专业主课考试内容详见附件。
(三)专业面试满分为100分,每生面试时长一般不少于10分钟。专业面试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其综合素质,由各复试考评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表现;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以及人文素质、表达和礼仪等。
(四)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忌诟词员ǖ降耐碧峤弧墩憬衾盅г貉芯可猩嗡枷肫返驴疾楸怼分粮飨翟海ú浚?,系院(部)根据实际需求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六)同等学力和跨学科考生加试科目满分为100分。
(七)心理测试采用线上测试方式进行。
七、主要命题教师及评委的产生
主要命题教师及评委的产生参照《浙江音乐学院关于印发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音〔2018〕4号)中的第四章“招生考试评委及命题教师管理办法”中第十四条“硕士研究生招生评委及命题教师信息库组成及资格确认”、第十五条“评委及命题教师名单确定”、第十六条“招生考试评委及命题教师职责”等有关规定执行。
八、调剂工作相关要求
(一)考生调剂的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单科及总分)符合国家A类考生初试成绩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者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者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招收跨学科专业调剂考生。
(二)调剂工作要求
1.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要求,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以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2.调剂工作原则为总量控制、择优调剂。
(三)调剂程序:
1.学院官网公布调剂公告。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进行调剂申请。
3.调剂考生名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研究生处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布同意调剂通知。
4.考生在接到同意调剂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24小时)内确认同意调剂,否则视为放弃。
5.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并在官网上予以公布。
九、其他复试(审查)内容
我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主要进行以下几个方面内容的审查:
(一)对考生身份的审查
核对考生身份证上的照片是否与本人相貌以及报名登记表上的照片一致
(二)对考生资格的审查
1.应届本科毕业生:出示注册完整的学生证、身份证、准考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上交各证件复印件一份,如学生证注册不完整需提供由考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读证明。
2.往届本科毕业生: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准考证,教育部本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并上交各证件复印件一份。
3.同等学力考生:出示专科毕业证书原件、进修本科课程成绩单原件、身份证、准考证、报考专业领域的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教育部专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并上交各证件复印件一份。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出示注册完整的学生证、身份证、准考证、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并上交各证件复印件一份。
5.其他专项计划加分考生:出示身份证、准考证、相关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件,并上交各证件复印件一份。
(三)对身体状况的审查
体格检查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全国残联关于硕士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的规定执行,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四)对考生政治思想品德的考核
对复试考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政治素质的重要环节。所有考生均须填写《浙江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表》,在职人员在“审核意见”一栏中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的考生要加盖人才交流中心人事处的公章,档案在街道办事处的考生要加盖街道办事处公章,应届生要加盖培养单位学工部门的公章。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研究生处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情况。
十、其他
1.依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硕士研究生的拟录取名单将在网上公示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2.复试使用准考证为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准考证,我院不再单独印发复试准考证。
3.全体考生务必准时到达检录处进行检录,超过规定时间15分钟的迟到考生均不允许进入各考场??忌员父智侔樽嗷蚱渌制靼樽嗟?,伴奏人员与考生同时进场检录,检录要求与考生一致,迟到15分钟不允许进入考场。
4.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如iPad等)等物品进入考场。如果发现一律根据相关政策做出取消考试资格等相应处理。
5.我校研究生复试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如有冒充学院工作人员或研究生导师,以各种方式让考生交费,请及时与我院研招办联系核实。
6.若上级对复试工作有新的要求,按上级规定执行。
7.我院举报信箱:jbx@zjcm.edu.cn,举报电话:0571-89808200,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及学校的有关文件精神,综合考虑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复试。请参加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认真阅读以下须知,并提前做好准备。
一、复试所要提交的材料
考生需要提交的复试材料请按照以下所列清单扫描或拍照整理,并按顺序合成一个PDF文档(邮件主题和文档名称均以“考号+姓名+报考专业”命名)发送至我院研究生招生邮箱:2020yjszs@zjcm.edu.cn。请各位考生避免重复提交,邮件提交以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为准。原件入学报到时(政审表和体检表除外)核验,合格者给予报到注册。
提交日期:提交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10:00——2020年5月15日16:30。
1.应届本科毕业生:注册完整的学生证、身份证、准考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学生证注册不完整需提供由考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读证明。
2.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身份证、准考证,教育部本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3.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证书、进修本科课程成绩单、身份证、准考证、报考专业领域的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教育部专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注册完整的学生证、身份证、准考证、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5.考生被拟录取之后,请将政审表和体检表【待拟录取名单公布后,请前往浙江音乐学院官网(http://www.zjcm.edu.cn/)通知公告栏中查看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原件在6月20日前寄至拟录取系,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我院研究生处联系。
二、专业主课远程复试方式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我院5月8日公布的《2020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主要考试内容》的相关要求,将PDF格式的论文与复试所要提交的材料(邮件主题和文档名称均以“考号+姓名+报考专业”命名)一并发送至我院研究生招生邮箱:2020yjszs@zjcm.edu.cn,请各位考生避免重复提交,邮件提交以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为准。
提交时间:2020年5月11日10:00——2020年5月15日16:30。
(备注:考生提交的论文行文中不得透露任何与个人身份相关的信息。)
(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1.作曲方向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我院5月8日公布的《2020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主要考试内容》的相关要求,将PDF格式的乐谱与复试所要提交的材料(邮件主题和文档名称均以“考号+姓名+报考专业”命名)一并发送至我院研究生招生邮箱:2020yjszs@zjcm.edu.cn,请各位考生避免重复提交,邮件提交以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为准。
提交时间:2020年5月11日10:00——2020年5月15日16:30。
(备注:考生提交的作品中不得透露任何与个人身份相关的信息。)
2.电子音乐作曲方向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我院5月8日公布的《2020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主要考试内容》的相关要求,将设计报告(PDF格式)和音频文件与复试所要提交的材料(邮件主题和文档名称均以“考号+姓名+报考专业”命名)一并发送至我院研究生招生邮箱:2020yjszs@zjcm.edu.cn,请各位考生避免重复提交,邮件提交以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为准。
提交时间:2020年5月11日10:00——2020年5月15日16:30。
(备注:考生提交的作品中不得透露任何与个人身份相关的信息。)
3.音乐教育、音乐表演和舞蹈方向
(1)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我院5月8日公布的《2020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主要考试内容》的相关要求,前往高校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s://bm.chsi.com.cn/)——艺术类招生作品远程提交系统在线录制并确保视频提交成功。在线视频录制的具体步骤详见《艺术类招生作品远程提交系统考生操作手册》(https://bm.chsi.com.cn/yszp/stu/kssysm)。此次视频提交仅支持在线录制,不支持线下录制提交,请各位考生重点关注《艺术类招生作品远程提交系统考生操作手册》中的6.4.1在线录制章节。每门科目可以在系统中排练20次,正式考试视频最多可录制 10次。录制完毕后,可查看视频,并选择其中最满意的 1 个视频,提交上传作为考试视频?!疽痪洗?,不得更改!】
提交时间:2020年5月11日10:00——2020年5月15日16:30。
(2)有关视频拍摄的规定
①考生提交的视频作品内容须严格按照我院相关要求录制。
②所有参加演唱、演奏考试(管弦系各方向除外)的考生必须全部背谱演唱、演奏。
③演奏曲目,可自行节选删减,须保留技巧性段落,反复段落不重复演奏;时长不超过20分钟。
④考生不得化浓妆,不得戴假睫毛,不得穿演出服,不得穿高跟鞋。报考舞蹈方向的考生身着舞蹈练功服,不得穿戴与考试无关的头饰、配饰等装饰物,不得着裙装。
⑤考生不得缺考任何科目的考试。
⑥考生在演唱(奏)或表演正式开始前,除报幕个人表演的曲目名称外,不得透露任何与个人身份相关的信息。
⑦有自选及规定曲目的研究方向需在报幕时清楚表述。报考音乐教育方向的考生在报幕时需清楚表述自己的主项。报考舞蹈方向的考生在视频录制时需按照专业主课复试内容在报幕时按照类别分类清楚表述。
⑧演唱和演奏的作品在录制全程不得使用声音处理设备。
   ⑨录制时考生要将全身录入必须连续不间断拍摄,期间不得转切画面, 视频画面要求保持稳定、声像清晰,声音、图像同步录制,不得采用任何视频编辑手段美化处理画面,不得采用任何音频编辑手段美化编辑音频。
⑩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被视为违规并取消报考资格,初试成绩无效。
为保证视频作品能够正常提交,推荐使用笔记本电脑(也可以是台式机+外接高清摄像头)进行考试,并安装最新版Chrome浏览器(Windows版),请确保浏览器有麦克风、相机使用权限(开始->设置->隐私中,确保相机、麦克风两项的“允许桌面应用访问你的相机/麦克风”为打开状态)。手机用户须使用安卓系统下载 Chrome 最新版浏览器,录制视频时须保持手机横屏拍摄。其他使用信息请详细阅读考生操作手册https://bm.chsi.com.cn/yszp/stu/kssysm)。如有其他操作问题可联系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技术支持电话。
三、专业面试、英语口语、听力测试以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远程复试方式
专业面试、英语口语、听力测试以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采用钉钉在线视频的方式进行。
(一)设备及环境要求
1.硬件设备:复试需使用智能手机和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操作系统要求win7或win10)、摄像头、麦克风、音箱,用于考官对考生的远程视频考核。
2.软件准备:请考生提前下载钉钉软件(官方下载地址:https://www.dingtalk.com/),并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注册钉钉账号,进行实名认证,如有更换手机号请务必联系报考学院更新。
3.环境要求:要求相对安静、独立,无干扰的复试房间,光线适宜,不逆光??墒臃段诓荒苡腥魏斡敫词阅谌菹喙氐牟慰甲柿?,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在场??忌孕醒≡窀词猿∷?,但不得在考研机构或其他相关辅导机构提供的场所进行复试,一旦发现,取消复试资格。
4.网络条件:应确保网络信号良好且能满足复试要求,应具有线宽带、WIFI、4G/5G网络等两种以上网络条件。请确保手机、电脑等设备稳定且电量充足。
(二)远程面试需准备的用品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
2.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
3.报考专业要求准备的其他考试用品。
(三)远程面试流程
1.考生通过考务人员引导提前进入面试平台的相应考场。
2.考生通过报考资格验证后进入候考区。
3.候考时,请确认自己的复试顺序,并调试好自己的设备,耐心候考,不得长时间擅自离开候考,以免错过复试。
4.开始面试后,在考官的指令下,考生须360°展示考试环境,向考官展示身份证、准考证,考务人员将画面拍照或截屏保存。展示完毕后,考生应正对第一机位摄像头,坐姿端正,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中,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得遮挡面部、耳部,不得佩戴帽子、耳饰、口罩、耳机、智能手表、手环及智能眼镜等;考官认可后方可开始复试。
5.考生进行视频复试的过程中,视频复试系统要始终全屏显示。除复试需要打开的软件,不允许考生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特别是手机终端在复试期间需根据系统特点关闭闹钟,拦截来电、短信、App通知等,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
6.复试全程,考生不得自行或允许他人截图、摄录、拍照、录屏、录音复试情况,不得与外界有任何其他音视频交互,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7.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如答题未满10分钟但回答结束,考生可自行提出回答完毕,在面试考官同意后退出复试。
8.复试过程中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等突发情况,考生应保证手机联系通畅,耐心等待考务人员联系,按照要求启动应急预案相关措施。如考生一直无故无法联系,可视为放弃考试。
四、违规处理
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属于国家级招生考试,考生在视频录制和远程面试过程中如出现假弹、假唱、替考等作弊行为的,我院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 33 号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有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学院对录取新生还将进行严格的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
  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要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 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触犯国家刑法的,将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上报司法机关处理。
五、其他事宜
学院将为考生做好服务,对农村和偏远地区、贫困地区等网络条件不足或不具备智能终端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提前向我院提出申请,学院协调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为考生提供免费视频作品录制服务,不让报考我院的任何一名考生失去复试机会。
六、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0571-89808075;邮箱: yjszs@zjcm.edu.cn;(注: 工作日8: 30—11:30;13:30—16:30)。
2.技术服务:010-67410388;0571-89808201;0571-89808202。
3.举报电话:0571-89808200;举报邮箱:jbx@zjcm.edu.cn。
4.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 1 号浙江音乐学院研究生处,邮政编码: 310024。
 
 温馨提示:我院网络远程复试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及学校的有关文件精神,综合考虑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复试。请参加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认真阅读以下须知,并提前做好准备。
一、复试所要提交的材料
考生需要提交的复试材料请按照以下所列清单扫描或拍照整理,并按顺序合成一个PDF文档(邮件主题和文档名称均以“考号+姓名+报考专业”命名)发送至我院研究生招生邮箱:2020yjszs@zjcm.edu.cn。请各位考生避免重复提交,邮件提交以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为准。原件入学报到时(政审表和体检表除外)核验,合格者给予报到注册。
提交日期:提交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10:00——2020年5月15日16:30。
1.应届本科毕业生:注册完整的学生证、身份证、准考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学生证注册不完整需提供由考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读证明。
2.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身份证、准考证,教育部本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3.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证书、进修本科课程成绩单、身份证、准考证、报考专业领域的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教育部专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注册完整的学生证、身份证、准考证、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5.考生被拟录取之后,请将政审表和体检表【待拟录取名单公布后,请前往浙江音乐学院官网(http://www.zjcm.edu.cn/)通知公告栏中查看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原件在6月20日前寄至拟录取系,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我院研究生处联系。
二、专业主课远程复试方式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我院5月8日公布的《2020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主要考试内容》的相关要求,将PDF格式的论文与复试所要提交的材料(邮件主题和文档名称均以“考号+姓名+报考专业”命名)一并发送至我院研究生招生邮箱:2020yjszs@zjcm.edu.cn,请各位考生避免重复提交,邮件提交以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为准。
提交时间:2020年5月11日10:00——2020年5月15日16:30。
(备注:考生提交的论文行文中不得透露任何与个人身份相关的信息。)
(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1.作曲方向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我院5月8日公布的《2020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主要考试内容》的相关要求,将PDF格式的乐谱与复试所要提交的材料(邮件主题和文档名称均以“考号+姓名+报考专业”命名)一并发送至我院研究生招生邮箱:2020yjszs@zjcm.edu.cn,请各位考生避免重复提交,邮件提交以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为准。
提交时间:2020年5月11日10:00——2020年5月15日16:30。
(备注:考生提交的作品中不得透露任何与个人身份相关的信息。)
2.电子音乐作曲方向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我院5月8日公布的《2020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主要考试内容》的相关要求,将设计报告(PDF格式)和音频文件与复试所要提交的材料(邮件主题和文档名称均以“考号+姓名+报考专业”命名)一并发送至我院研究生招生邮箱:2020yjszs@zjcm.edu.cn,请各位考生避免重复提交,邮件提交以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为准。
提交时间:2020年5月11日10:00——2020年5月15日16:30。
(备注:考生提交的作品中不得透露任何与个人身份相关的信息。)
3.音乐教育、音乐表演和舞蹈方向
(1)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我院5月8日公布的《2020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主要考试内容》的相关要求,前往高校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s://bm.chsi.com.cn/)——艺术类招生作品远程提交系统在线录制并确保视频提交成功。在线视频录制的具体步骤详见《艺术类招生作品远程提交系统考生操作手册》(https://bm.chsi.com.cn/yszp/stu/kssysm)。此次视频提交仅支持在线录制,不支持线下录制提交,请各位考生重点关注《艺术类招生作品远程提交系统考生操作手册》中的6.4.1在线录制章节。每门科目可以在系统中排练20次,正式考试视频最多可录制 10次。录制完毕后,可查看视频,并选择其中最满意的 1 个视频,提交上传作为考试视频?!疽痪洗?,不得更改!】
提交时间:2020年5月11日10:00——2020年5月15日16:30。
(2)有关视频拍摄的规定
①考生提交的视频作品内容须严格按照我院相关要求录制。
②所有参加演唱、演奏考试(管弦系各方向除外)的考生必须全部背谱演唱、演奏。
③演奏曲目,可自行节选删减,须保留技巧性段落,反复段落不重复演奏;时长不超过20分钟。
④考生不得化浓妆,不得戴假睫毛,不得穿演出服,不得穿高跟鞋。报考舞蹈方向的考生身着舞蹈练功服,不得穿戴与考试无关的头饰、配饰等装饰物,不得着裙装。
⑤考生不得缺考任何科目的考试。
⑥考生在演唱(奏)或表演正式开始前,除报幕个人表演的曲目名称外,不得透露任何与个人身份相关的信息。
⑦有自选及规定曲目的研究方向需在报幕时清楚表述。报考音乐教育方向的考生在报幕时需清楚表述自己的主项。报考舞蹈方向的考生在视频录制时需按照专业主课复试内容在报幕时按照类别分类清楚表述。
⑧演唱和演奏的作品在录制全程不得使用声音处理设备。
   ⑨录制时考生要将全身录入必须连续不间断拍摄,期间不得转切画面, 视频画面要求保持稳定、声像清晰,声音、图像同步录制,不得采用任何视频编辑手段美化处理画面,不得采用任何音频编辑手段美化编辑音频。
⑩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被视为违规并取消报考资格,初试成绩无效。
为保证视频作品能够正常提交,推荐使用笔记本电脑(也可以是台式机+外接高清摄像头)进行考试,并安装最新版Chrome浏览器(Windows版),请确保浏览器有麦克风、相机使用权限(开始->设置->隐私中,确保相机、麦克风两项的“允许桌面应用访问你的相机/麦克风”为打开状态)。手机用户须使用安卓系统下载 Chrome 最新版浏览器,录制视频时须保持手机横屏拍摄。其他使用信息请详细阅读考生操作手册https://bm.chsi.com.cn/yszp/stu/kssysm)。如有其他操作问题可联系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技术支持电话。
三、专业面试、英语口语、听力测试以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远程复试方式
专业面试、英语口语、听力测试以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采用钉钉在线视频的方式进行。
(一)设备及环境要求
1.硬件设备:复试需使用智能手机和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操作系统要求win7或win10)、摄像头、麦克风、音箱,用于考官对考生的远程视频考核。
2.软件准备:请考生提前下载钉钉软件(官方下载地址:https://www.dingtalk.com/),并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注册钉钉账号,进行实名认证,如有更换手机号请务必联系报考学院更新。
3.环境要求:要求相对安静、独立,无干扰的复试房间,光线适宜,不逆光??墒臃段诓荒苡腥魏斡敫词阅谌菹喙氐牟慰甲柿?,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在场??忌孕醒≡窀词猿∷?,但不得在考研机构或其他相关辅导机构提供的场所进行复试,一旦发现,取消复试资格。
4.网络条件:应确保网络信号良好且能满足复试要求,应具有线宽带、WIFI、4G/5G网络等两种以上网络条件。请确保手机、电脑等设备稳定且电量充足。
(二)远程面试需准备的用品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
2.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
3.报考专业要求准备的其他考试用品。
(三)远程面试流程
1.考生通过考务人员引导提前进入面试平台的相应考场。
2.考生通过报考资格验证后进入候考区。
3.候考时,请确认自己的复试顺序,并调试好自己的设备,耐心候考,不得长时间擅自离开候考,以免错过复试。
4.开始面试后,在考官的指令下,考生须360°展示考试环境,向考官展示身份证、准考证,考务人员将画面拍照或截屏保存。展示完毕后,考生应正对第一机位摄像头,坐姿端正,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中,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得遮挡面部、耳部,不得佩戴帽子、耳饰、口罩、耳机、智能手表、手环及智能眼镜等;考官认可后方可开始复试。
5.考生进行视频复试的过程中,视频复试系统要始终全屏显示。除复试需要打开的软件,不允许考生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特别是手机终端在复试期间需根据系统特点关闭闹钟,拦截来电、短信、App通知等,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
6.复试全程,考生不得自行或允许他人截图、摄录、拍照、录屏、录音复试情况,不得与外界有任何其他音视频交互,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7.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如答题未满10分钟但回答结束,考生可自行提出回答完毕,在面试考官同意后退出复试。
8.复试过程中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等突发情况,考生应保证手机联系通畅,耐心等待考务人员联系,按照要求启动应急预案相关措施。如考生一直无故无法联系,可视为放弃考试。
四、违规处理
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属于国家级招生考试,考生在视频录制和远程面试过程中如出现假弹、假唱、替考等作弊行为的,我院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 33 号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有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学院对录取新生还将进行严格的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
  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要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 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触犯国家刑法的,将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上报司法机关处理。
五、其他事宜
学院将为考生做好服务,对农村和偏远地区、贫困地区等网络条件不足或不具备智能终端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提前向我院提出申请,学院协调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为考生提供免费视频作品录制服务,不让报考我院的任何一名考生失去复试机会。
六、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0571-89808075;邮箱: yjszs@zjcm.edu.cn;(注: 工作日8: 30—11:30;13:30—16:30)。
2.技术服务:010-67410388;0571-89808201;0571-89808202。
3.举报电话:0571-89808200;举报邮箱:jbx@zjcm.edu.cn。
4.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 1 号浙江音乐学院研究生处,邮政编码: 310024。
五、复试主要内容
(一)复试内容包括以下部分:
1.专业主课;
2.专业面试;
3.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5.心理测评;
6.同等学力和跨学科考生加试。
(二)专业主课满分为100分,专业主课考试内容详见《浙江音乐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主要考试内容调整方案》。
(三)专业面试满分为100分,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进行,每生面试时长一般不少于10分钟。专业面试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其综合素质,由各复试考评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表现;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以及人文素质、表达和礼仪等。
(四)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忌诒ǖ降耐碧峤弧墩憬衾盅г貉芯可猩嗡枷肫返驴疾楸怼分粮飨担ú浚?,系(部)根据实际需求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六)同等学力和跨学科考生加试科目满分为100分。
四、总成绩及相关要求
(一)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
2.初试成绩=初试总成绩÷5。
3.复试成绩=专业主课成绩×80%+专业面试成绩×15%+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5%。
(二)总成绩排序方法
总成绩的排序采用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各自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成绩及格的考生,一志愿优先录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数,不得超过。
(三)根据国家和上级文件要求及有关会议精神,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成绩及格后方能进入录取程序。凡复试中专业主课、专业面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同等学力和跨学科考生加试科目等任一环节成绩不合格(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即使是初试全部科目均上线的考生,也不能进入录取程序。
一、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从2020年5月10日起,复试录取工作预计6月底基本结束。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将按照《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浙江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音〔2018〕4号)、《浙江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浙音〔2019〕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从2020年5月10日起,复试录取工作预计6月底基本结束。
二、组织管理
(一)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院、系(部)两级分工负责管理。
(二)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宣传与舆情、招生复试业务、纪律监督、信息技术、后勤保障5个工作组。
(三)各系(部)须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系(部)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正、副组长。在领导小组成员中指定专人负责纪律监督,确保学院招生复试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四)各系(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招生复试工作,充分考虑各方面情况和因素,举全力贯彻落实好上级招生复试工作要求,确保复试工作万无一失。各系(部)主要负责同志是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
(五)参加研究生招生复试的各位导师应自觉接受学院的工作安排,积极参加招生复试工作。所有工作人员应秉持严谨求实、公平公正的工作态度,且无直系亲属参加我院今年的研究生复试。
(六)各系(部)应加强参加复试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提高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三、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1.复试分数线参照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位类别及名称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学术学位类 艺术学 347 38 57
专业学位类 艺术 347 38 57
2.复试实行总量控制,采取差额形式,原则上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3.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及教育部规定加分项目的相关考生,须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总分不低于307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28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47分。
4.调剂工作原则为总量控制、择优调剂。非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音乐领域(135101)拟接收调剂。所有调剂工作2020年5月20日以后,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四、总成绩及相关要求
(一)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
2.初试成绩=初试总成绩÷5。
3.复试成绩=专业主课成绩×80%+专业面试成绩×15%+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5%。
(二)总成绩排序方法
总成绩的排序采用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各自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成绩及格的考生,一志愿优先录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数,不得超过。
(三)根据国家和上级文件要求及有关会议精神,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成绩及格后方能进入录取程序。凡复试中专业主课、专业面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同等学力和跨学科考生加试科目等任一环节成绩不合格(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即使是初试全部科目均上线的考生,也不能进入录取程序。
五、复试主要内容
(一)复试内容包括以下部分:
1.专业主课;
2.专业面试;
3.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5.心理测评;
6.同等学力和跨学科考生加试。
(二)专业主课满分为100分,专业主课考试内容详见《浙江音乐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主要考试内容调整方案》。
(三)专业面试满分为100分,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进行,每生面试时长一般不少于10分钟。专业面试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其综合素质,由各复试考评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表现;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以及人文素质、表达和礼仪等。
(四)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忌诒ǖ降耐碧峤弧墩憬衾盅г貉芯可猩嗡枷肫返驴疾楸怼分粮飨担ú浚?,系(部)根据实际需求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六)同等学力和跨学科考生加试科目满分为100分。
六、主要命题教师及评委的产生
主要命题教师及评委的产生参照《浙江音乐学院关于印发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音〔2018〕4号)中的第四章“招生考试评委及命题教师管理办法”中第十四条“硕士研究生招生评委及命题教师信息库组成及资格确认”、第十五条“评委及命题教师名单确定”、第十六条“招生考试评委及命题教师职责”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1.依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9〕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硕士研究生的拟录取名单将在网上公示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2.我院举报信箱:jbx@zjcm.edu.cn,举报电话:0571-89808200,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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